如何成为EPA授权的能源之星实验室
作者:陈迪 发布时间:2020.06.19 浏览量: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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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成为EPA授权的能源之星实验室


能源之星计划(Energy Star Program),是一项由美国政府主导,主要针对消费性电子产品的能源节约计划,目的是为了降低能源消耗及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该计划为自愿性,能源之星标准通常比美国联邦标准节能20-30%。最早配合此计划的产品主要是电脑等资讯电器,之后逐渐延伸到电机、办公室设备、照明、家电等,后来还扩展到了建筑领域。


如果想成为美国环保署(EPA)授权的能源之星实验室,首先需要获得EPA授权的认可机构的认可,再向EPA提交能源之星实验室授权申请,经EPA批准后,方可成为EPA授权的能源之星实验室,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才能被用于能源之星产品认证。


为满足国内大量相关产品出口美国的需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在2010年9月正式获得EPA授权,开展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目前CNAS认可的能源之星实验室已达70余家,基本覆盖了全部能源之星产品类别。




一“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项目背景


能源之星计划(Energy Star Program),是一项由美国政府主导,主要针对消费性电子电器产品的能源节约计划。能源之星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即能源之星标准的起草、发布及能源之星的产品认证及管理,其中与产品直接相关的就是能源之星产品认证。现在纳入此认证范围的产品有七大类覆盖数十种产品,如家用电器,制热/制冷设备,电子产品,办公设备,照明产品,商用食品加工设备,家庭建筑材料等。


美国环保署(EPA)和美国能源部(DOE)规定,能源之星产品认证环节中的产品检测机构及对此类检测机构的认可机构均需向EPA提出申请并获得其确认和注册后,实验室出具的检测结果才能被能源之星认证项目所接受。


为满足国内大量相关产品出口美国的需要,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于2010年9月正式获得EPA授权,并开展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认可。近年来,为更好的为国内实验室提供服务并持续满足美国政府部门的要求,CNAS近年来又持续发布了一系列文件以丰富此项认可制度。能源之星认可制度目前已全方位覆盖认可方案、认可导读、评审员作业指导书、申请书、评审报告等,并为实验室提供可供识别的能源之星检测能力,以便其与能源之星方面交流。此项制度运行近十年来,已成为较为成熟的国际政府部门采信CNAS认可结果的认可制度,并多次通过了国际同行评审。


截至目前,CNAS认可的能源之星实验室已达70余家,基本覆盖了全部能源之星产品类别,同时建立了70余人的认可评审专家团队以提供专业的技术评审服务。CNAS官方网站也设立了专门的能源之星检测实验室查询版块,以方便客户查询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资质情况。同时CNAS也与美国环保署(EPA)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交流渠道,定期就能源之星实验室资质变更和报告、能源之星相关政策和标准变化进行积极的交流合作,对美国环保署(EPA)提出的各类查询及询问均及时回复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本项认可制度能持续满足美方相关要求并继续为我国相关产品的出口提供便利。



对“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要求


1.EPA对“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要求


能源之星实验室应由EPA授权的认可机构认可,并按ISO/IEC17025运行,同时还应遵“‘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要求和准则”,承担相关义务,并为每个认可的“能源之星”测试方法制定作业指导书。EPA对授权的认可机构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并要求认可机构遵守“‘能源之星’认可机构的要求和准则”


实验室被EPA授权的认可机构认可后,应自行向EPA提交能源之星实验室授权申请(申请包括认可证书及能源之星检测能力附件)。经EPA批准后,方可成为EPA授权的能源之星实验室,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才能被用于“能源之星”产品认证。


2.CNAS对“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要求

为推动我国实验室出具的“能源之星”检测结果被EPA接受,CNAS于2010年9月向EPA提交认可机构授权申请并获得承认,于2010年9月30日正式接收“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认可申请。为此CNAS专门发布了CNAS-CL01-S02 “能源之星”实验室认可方案,目前文件已为2018版。方案依据美国环保署(EPA)“能源之星”计划对实验室的要求以及EPA“能源之星”计划对认可机构的要求制定,是CNAS对“能源之星”实验室提出的特定要求和指南,与认可规则和认可准则共同用于CNAS对“能源之星”实验室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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